“狗子后半夜的时候发烧了,嘴里一个劲儿的叫着,我及时给他服用了药,又物理降温,折腾了大半夜,孩子总算没事儿了。闺女,就是我家狗子的救命恩人呀。”村长年纪大了,经历了不少生死。

    可当死亡来临时,他自己倒是无所畏惧,反正年岁大了,迟早会要离开人世。

    可他的孙子不同。

    今年也不过8岁。

    也算是活了他人生的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小小年纪要是没了命,一大家子也别想好过。

    “举手之劳而已,村长叔,你别放在心上,为了安全起见,把孩子带去市医院检查检查,虽然会花点钱,但生命罪宝贵。”崔秀冲他摆摆手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有血有肉的人。

    又不会带有恶毒的心思去诅咒一个小小的孩子。

    孩子天生好奇,看热闹失足掉入水库,情有可原。

    谁能信誓旦旦拍着自己的胸脯说,他们八九岁的时候就能控制住玩的天性。

    肯定没有人敢站出来。

    也别急着站在道德制高点批评孩子,不长记性等等。

    只要他们安然无恙就好。

    “那你今天来村子里是要继续考察吗?”老村长热情的把两个人带进屋。

    给他们泡了新摘的茶。

    又端上了一些时令水果。

    “我们今天来呢,确实是想继续考察,同时把咱们合作的细节再敲定一下。”崔秀有这个意思。

    其实更多的是想要带霍知耀转转。

    让他了解一下这里的山山水水。

    指不定可以发现新商机。

    “我这老胳膊老腿,今天恐怕不能陪你们上山了,我就让我小儿子去,别看他一副长得不正经,办事儿却很靠谱。”老村长有意把儿子往前推。

    他年岁大了。

    不能事事亲为。

    说不定他今天脱了鞋和袜,明早未必能醒来。

    儿子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,他过得好了就提携帮助前面的几个姐姐。

    老村长也没觉得要儿子有啥不好的。

    农村没有儿子干活都没帮手。

    不是说姑娘不行,是姑娘天生力气就小,有些事儿未必是她们能干的。

    “这个没啥问题,我还顾及您老的身体呢,昨天跟我们上了山,今天又带你去,你们家人同意我都不敢同意。”崔秀懂老村长的意思。

    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。

    这是天性。

    “行,我就让我儿子带你们去。”老村长也没有挑明,只是笑着向屋子里招呼出自己的儿子。

    老村长的儿子叫张兴邦。

    名字很有时代特色,脸长得,却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要求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时代审美是周正。

    奶油小生一般会被说娘,或者轻浮。

    张兴邦就长了一张奶油小生的脸。

    要是不说他的年龄,谁能知道已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了。

    张兴邦今年三十五岁。

    他的长相特别偏年轻。

    看上去也就二十五六的样。

    说话挺油滑,却不让人讨厌,“我叫张兴邦,从今天起就由我带你们到山上转转,我是这个村子里包打听,也算是活地图,你们想要去哪,我都能带你们抵达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麻烦你先带我们去后山逛逛,说你们这里有一种黑山鸡,有些人直接散养在山上,如果今天运气好的话,我们想逮几只拿回家,价钱不成问题。”崔秀只看了对方一眼,立马收回了目光。

    扭头又对旁边的霍知耀说,“你的鞋子不打算换一换吗?”

    出门之前也带了运动鞋。

    霍知耀觉得穿皮鞋,能体现自己身份。

    如今得知上山要换运动鞋,毫不犹豫答应,“行,那我先换了运动鞋,咱们上山的时候需不需要带什么防身工具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交给我来吧。”张兴邦不谄媚,也不太疏离。

    他能把所有的事情安排的特别妥当。

    崔秀很满意。

    当三人再次上山,手里都拿着一根棍,同时,张兴邦背着竹篓,拿着砍刀。

    一边走一边把生出来多余的树枝砍掉。

    “我们山里有好多东西,这个时候山里野菜不少,有荠菜,有蕨菜,有小葱,这三样用来炒菜都特别美味。”

    “在哪,在哪,你带我赶紧去。”霍知耀很感兴趣。

    这对他来说是第1次。

    所以感觉很好奇。

    因为他从小到大,就没有在乡野间玩过。

    什么野葱荠菜,他也接触不到。

    光听着就很好玩。

    “不远了,在爬半截山就到了。”张兴邦显然没说谎。

    他就是村里的活地图。

    知道哪条路容易快速到达。

    上山的期间,他们一边采蕨菜,一边吃野草莓。

    到了半山坡看见了野葱,崔秀和霍知耀就像老鼠进了米缸。

    瞬间失去了自控能力。

    崔秀小时候上过山采过野菜。

    之所以表现的这么激动,也是因为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有接触过大自然。

    能撒欢自然不愿意放弃。

    霍知耀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是真的好奇。

    看见崔秀一铲子下去,一窝小野葱到了手。

    “崔秀,你教我。”

    “捏着小铲子,找准一个角度,狠狠铲下去,对对,然后用力向上一撬,完美。”崔秀只做了一次示范。

    霍知耀学的特别坏。

    挖出一窝野葱,比他挣了钱还要开心。

    恨不得宣扬的全世界都知道。

    张兴邦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笑了。

    不过在心里想,到底是城里生活的人对乡间的事,感觉好奇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种好奇,持续时间不会太久。

    要是让他们长时间待在村子里,天天干着农活,指不定要哭爹喊娘了。

    “霍知耀,快看,有只兔子。”崔秀也从不挖了,手里拎着铲子飞速的往上跑。

    霍知耀还没有反应过来,一只兔子的耳朵就被崔秀捏在手里。

    “你这么厉害,竟然徒手抓兔子。”

    感到吃惊的不止霍知耀一人,还有身边的张兴邦。

    张兴邦以为崔秀就是长得漂亮,体力肯定不行。

    没想到这姑娘真是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。

    “我从小就练过。”崔秀拎着那一只新得来的兔子,喜滋滋地扯了藤蔓,将它绑起来。

    直接放在了张兴邦的竹篓里。

    有了第1只兔子,剩余的便不会少。

    他们上山不到两小时,收获满满。

    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。

    这句话一点也不假。

    刚才太激动,跑得太快,耗费了不少力气。

    下山的时候,腿脚都是软的,走一下滑三下。

    霍知耀身上的名牌衣服,下山之后彻彻底底被草染成了绿色。

    不过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难受,反而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黑山鸡抓了五只,,野兔子一窝端了。

    各种野菜都被整整齐齐装进了尼龙袋。

    “你们走的时候,我就让人给你送车上去。”张兴邦累出一头汗。

    他也觉得今天过得很愉快。

    最起码这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舒服。

    人与人的缘分很奇怪。

    有人见个十次八次,连对方长相都是什么样记不住。

    可有些人只见一面,便觉得一见如故。

    张兴邦与崔秀他们便是第2种情况。

    “那就辛苦你了。”崔秀也没有客气。